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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2020年学术年会在丹东召开(2020)


2021-11-19 lncvivllaw 点击:[]

2020年10月11日,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辽宁省民法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丹东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民法学会主办,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协办。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汪德凯,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王小勇,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砚,丹东市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滕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王勇,辽宁省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李苏煜,出席会议的研究会领导有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利民教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级审判员李志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志文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慧教授、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辽宁省民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邹国章、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家君、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李庆海教授等,以及辽宁省民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国林、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卢政峰副教授、丹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泳等领导和嘉宾以及来自辽宁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法院和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的法学与法律工作者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气氛隆重热烈。

开幕式由李志文副会长主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砚同志致欢迎辞,他指出,多年来,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立足推进依法治国,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民法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为法律实务界与法学高校之间搭建起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学术活动的水平和质量,为促进我省民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丰硕学术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推动全省立法完善,服务法治实践,培养优秀法律人才,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本次大会是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形势下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本次年会以中国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活跃学术氛围,传达学术信息,和促进学术交流的同时,提供了法院与法学学术研究会之间的学习机会。

丹东市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滕飞同志发表讲话,他指出,本次大会在丹东的召开,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丹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坚持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日程,我们也将以本次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为法学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坚定性、群众性的这条主线,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学会建设的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推动法学会深入组织和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在促进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开幕式上,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王利民教授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他指出,研究会成立以来,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在秘书处所在单位大连海事大学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与个人的积极参与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开展和组织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努力创新研究会工作的局面,连续被评为辽宁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学科研究会,完成了各种预期的工作任务。在学术活动方面,第三届理事会的会长、副会长所在单位承办了本届理事会的主要学术活动。在科研项目研究方面,研究会积极组织和支持会员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这些项目的取得和研究,实现了我省民法学研究项目的历史性突破,扩大了我省民法学者和民法学科在全国民法学界的学术影响和地位。学会创办和举办的“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已经成为大连海事大学乃至大连市和辽宁省的一个重要的法学学术平台和对外学术窗口,实现了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活动的直接对接。同时,在《民法典》颁布的当下,研究会成员通过撰写宣传文章、发表学术论文和进行专题学术讲座等形式,积极投入到《民法典》的学习与宣传中,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和努力。此外,研究会成立以来,也高度重视理事会的组织建设,不断优化理事会的人员结构。王利民教授强调,今后研究会将努力提高自身学术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同时加强研究会活动的组织工作,努力为全省热爱民法学事业的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搭建一个更好的学术组织平台。

随后,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活动规则》的决定。会议选举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聘任名誉副会长、聘请学术顾问。大连海事大学王利民教授当选为会长,李志文教授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李岩、李庆海、柴学伟、姜凤武、李志良、王玉砚、贾海洋、吴耀明、杨培泉、杨家君、姚晓君、张国强当选为副会长,李国强当选为秘书长。

选举结束后,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民代表第四届理事会讲话。他表示,当选会长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和使命,自十五年前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成立当选会长以来,始终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研究会成员的鼎力支持,能够有今天这样一个工作局面,完全是大家共同支持和努力的结果。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的产生,又是一个新的使命和新的开始,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共同把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这个平台建设好。

随后,辽宁省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卢政峰副教授,辽宁省海洋法学研究会会长、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辽宁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慧教授分别代表兄弟学科研究会致辞。

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副处长王勇教授代表秘书处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发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法学作为海事大学文科发展中的重要领军学科,在科研项目、学术平台、学术交流、学术成果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在资政建议方面,有多篇重要资政建议获得了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本届理事会的换届,开启了新的学术里程,大连海事大学科技处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法学院,支持民法学研究会,支持民法学会的工作。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初北平院长发表讲话,他首先代表海事大学法学院对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成功换届表示祝贺,随后,介绍了大连海事大法学院的基本情况,表示大连海事法学院在发挥特色专业的同时,十分注重多学科全面发展,法学专业为辽宁省示范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法学、民商法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当选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会长的王利民教授、常务副会长李志文教授,都是首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两人还分别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也十分重视与辽宁省法学会及各个学科研究会的联系与合作。正是因为我院如此重视法学会方面的工作,从而在民商法学科形成了一支优秀的团队,使得2005年成立的“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能够设在我校,这是对我院民商法学科的肯定和认可。初北平院长表示,十五年来,我院全力支持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开展工作,不但在办公硬件上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也为研究会开展各项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支持研究会的各项学术活动,努力为研究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王小勇代表研究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围绕“航海文化”“国际化”“半军事管理”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的有关情况。他强调,“海洋文化”是我们国家走向深蓝、走向深远海、走向国际中心舞台的必经之路。大连海事大学也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建设理念,将唤醒中华民族蓝色基因、传承弘扬航海文化为己任。2020年海事大学11篇资政建议获得总书记批复。在“国际化”方面,国际思维是根植于大连海事大学的优秀传统基因。近年来,大连海事大学在国际海事组织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也是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领先单位。在也必将加快国际化办学的发展步伐,提升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为建设“海洋强国”、“海上丝绸之路”提供人才支撑。在“半军事管理”方面,他强调大连海事大学采取“半军事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加强学生换位思考能力,强化学生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爱国情感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最后,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汪德凯讲话,他指出,15年来,民法学研究会在王利民会长的带领下,民法学研究会以鲜明的研究特色、务实的工作态度,活跃的学术氛围,在培养法学人才,开展法制宣传,提升我省法学研究会工作的知名度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回顾过去,民法学研究会的成绩可圈可点。面向未来,新一届理事会要不辱使命,再创辉煌。一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紧扣时代脉搏,加强民法学研究会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三要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继续提升民法学研究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选举程序后,大会围绕“中国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学术研讨。研讨分为两个阶段。上午的主题发言阶段,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慧教授主持。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就“民法典中人格权合理使用制度评述”;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石鲁夫副教授就“动产流动质押制度的民法典确认与实务风险”;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就“民法典中两种土地经营权的体系逻辑”分别进行主题学术发言。大连大学法学院翟羽艳教授对上述三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做出学术总结。


下午的青年学者学术论坛发言阶段,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主持。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耀东副教授就“基于遗赠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王黎黎副教授就“网络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聂志海讲师就“民法典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逻辑证成”;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李迪昕副教授就“民法典中新规亮点解读”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杨彬副院长、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李志君副院长分别对上述四位发言人的发言做出点评,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李庆海教授对上述青年学者论坛的发言做出学术总结。与会学者对上述发言与主题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整个学术研讨,气氛活跃,大家积极提出问题,达到了学术交流的目的。

最后,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民教授进行了闭幕致辞,并宣布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辽宁省民法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圆满闭幕。

上一条:关于举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的通知(2021) 下一条:关于召开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2020年学术年会的通知(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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