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助力辽宁省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并增强辽宁省法律人共同体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决定举办“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本次会议由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坛时间
2021年8月21日(周六),会期一天。8月20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结束。
二、论坛地点
盘锦新宇保利大酒店,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77号新宇保利大酒店。
三、论坛主题
中国民法典实施与辽宁营商法治环境建设
四、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为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及向会议主办方提交学术论文或发言提纲并申请参会的学术同仁。凡有意参加本届年会的学术同仁,请于2021年8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给会议组委会报名,并于2021年8月10日前提交参会论文或发言提纲电子版、参会回执(发至辽宁省民法学会邮箱:lncivillaw@163.com)。受邀嘉宾由主办方统一提供邀请函。
本次年会以开放的方式举办,广泛邀请和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五、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但参会嘉宾的交通费、食宿费须自行负担。
六、会议组织与联系方式
1.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李国强(电话:18698716899);
黄 芬(电话:18641106210);
聂志海(电话:15242561503)。
李 敏(电话:13478407183)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海路1号,邮政编码:116026。
2.会议酒店:
前台电话:0427-8917777
销售经理:那芳芳(13238965500)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77号新宇保利大酒店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2021年7月20日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
参会报名回执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邮箱 |
是否提交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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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论文或发言提纲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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